法 (佛教) 编辑
法,可直译为万法、轨则等,音译为昙无、昙摩、昙、驮摩、达磨、达摩、达么,佛教术语,指佛教对世间、出世间的所有义理与修证的开示。世间所有事物和现象称为世间法或有为法,与之相对的是出世间法或无为法。所有法的集合一切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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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为法,佛教术语,指会随因缘变化而出现、变化及消失的,故也叫缘起法。与无为法共同构成一切法的两大分类。
阿修罗,亦译为阿苏罗、阿素洛、阿须罗、阿须伦、阿须轮,简称修罗,有汉字词组“修罗场”等。汉语直译有非天、无酒、无端正等形式,属于六道之一,是欲界的大力神,或是半神的大力鬼,意思是福报似天人,而德行与天神不同,心性暴躁。阿修罗易怒好斗,骁勇善战,曾多次与忉利天神恶战,但多数的阿修罗也信奉,是佛教天龙八部护法神之一。初期佛教不把阿修罗独立为一道,上座佛教多数派别到今日还是只承认五道。有些把阿修罗归于天道,有些把阿修罗归于鬼道;有些则把低级的阿修罗归作鬼道,高阶的阿修罗归于天道。
无为法,佛教术语,指不会随因缘变化而出现、变化及消失的,即“不生不灭、无来无去、非彼非此”之法,是涅槃的异名,在大乘佛教还中如同佛性、真如、法性,是众生本自具足的,不依赖于外缘而存在;与有为法共同构成一切法的两大分类。
真如或实如,又译为如实、如如、本无、如,佛教术语,一般被解释为的本性,即法的真实本质,也就是法的真实自性。
漏,佛教术语,即烦恼、结缚,反义字为无漏。在佛教中,将欲漏,有漏,见漏,无明漏四者,合称四漏。具备漏这个特征的,称为有漏法。
法性,又译法自然,佛教术语,指本身内在具有的性质,也就是指法的本性,为诸法二种自性之一。
心所,又称心所法、心所有法、心数、心数法,佛教术语,意指心的所缘、所有,与心相应俱起的。当心识在运作时,会与心识同时发生的各种名皆可称为心所。它的功用是作为心的助伴,支持心的运作。
共相,又译同相、总相、通相,古印度哲学术语,由佛教所继承。共相指各别不同的之间,共同的相。也可以被引申为,由众生共同的业所感应形成的共同外在世界。
一切法,佛教术语,指世间所有事物,一切的存有,为所有的集合。阿毗达摩中,以三科来对一切法进行分类;另外,有五位的分类法。
法界,佛教术语,是由与界组成的复合字。随经典和教派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含义: